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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行政执法人员“六条禁令”
2004-12-17 09:59:22
一、严禁无证上岗,违者予以纪律处分;造成严重后果的,予以辞退。
二、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执法,违者予以纪律处分;造成严重后果的,予以辞退或开除。
三、严禁着执法服装或驾驶执法车辆参与各种娱乐消费活动,违者予以纪律处分,车辆予以暂扣。
四、严禁违反执法程序、刁难或粗暴对待当事人,违者予以纪律处分;情节严重的,调离执法岗位。
五、严禁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,接受当事人的礼金、礼品和宴请,违者予以党纪政纪处分;情节严重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的,予以辞退或开除。
六、严禁收费、罚款不开票,违者予以辞退或者开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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