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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财政全额补贴出租车经营者
2008-06-25 15:00:28

(来源:中国交通新闻网)

   6月20日起,我国汽、柴油每吨提价1000元。当日,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、交通运输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《关于全力做好城市出租车油价补贴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》,在出租车行业暂不调整运价期间,财政全额补贴出租车运营者。

     成品油涨价方案公布后,财政部加大了对城市出租车的补贴力度。对东部地区,中央财政负担40%;对中西部地区,中央财政负担份额由55%提高到65%。通知要求地方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。

     通知要求各部门将城市出租车的油价补贴兑付工作抓紧抓实,7月1日前必须将补贴资金全部兑付到出租车经营者手中。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尚未到达市、县(市)之前,由市、县(市)财政部门垫付,垫付额度按此次下达的补贴资金口径核定,即用油量为2007年基数考虑6%增量,补贴时间为6个月,补贴标准为每吨1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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